浏览数量: 30 作者: 百分百照明 发布时间: 2022-08-25 来源: 教室照明灯具
教室灯具布置标准
1、课桌椅应放在灯光的垂直照射区。
2、照明度要求:每平方米照度不小于300lx,且均匀度不低于70%。
3、黑板、讲台的照度应高于周围环境的50%;
4、墙壁的反射系数不得大于0.5;
5、窗户不应有漏光现象;
6、灯具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.8-2.2米。
7、在无窗的房间内,室内地面平均照度不得低于500l x(勒克斯)。
8、教室中使用的荧光灯色温和显色指数应符合gb7000.1的规定。
9、教室中的光源种类不宜超过3种;
10、同一空间内的亮度分布不宜过亮或过暗,以中等程度为宜;
11、当使用多盏日光灯时,各灯具的瓦数之和应为200-300w。
12、教师讲课时应采用40w以上的白炽灯和100-200w的节能吊扇及壁扇等辅助灯光设备进行照明。
13、黑板下方的书写板应以漫射式光线为主,并配以台挂式白炽灯泡作为补充光源。(注:漫射式的定义是:光线从上而下通过物体后仍有一部分光线被反射到其他物体上去。)
14、教室内一般不应设置移动式投影幕布、幻灯机等教学用电器具和装置。